“我是以事實爲證,如果事實證明楊義同志講了假話。省公安廳不但要求他寫檢討,甚至立案調查,拘捕他都有這個權利。
葉凡同志,難道你要干涉公安機關的正常辦案。雖說公安機關是黨委領導下的公安機關,但是,公安機關也有獨立辦案的權力。
行政手段干預公安機關執法這是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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