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警察就應該客觀一點,不管誰對誰錯,就應該先調查況。
之後再從客觀的角度,來梳理整件事件,等了解況之後,再用客觀的角度來解決事。
絕對不能夠用事,若是如此,很容易忽視案件的真正況。
雖然不贊同,但有沒有說什麼,害者此刻的確需要得到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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