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據暫行的法典,每一個同秀才、或是如同秀才,他們的子一出生就可以開始拿津。”直到現在爲止,在四川和浙東推行的憲法和法律仍和最初時一樣,聲明這是在皇上南狩時的暫行辦法。不過院會議論起這件事的時候,一個個看上去都好像完全沒有想過皇上回來後又該怎麼辦,而對四川的同秀才來說,大明律也已經是很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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