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裏的確是警方的恥辱館!市局班子員覺自己的臉都在發燒,畢竟這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發生的醜聞,為執法者卻無法製止這種惡劣行徑真的很丟人。
按照相關法律規定,李鴻鑫的行為已經犯刑法,而不是單純的道德缺失。換做是普通人敢這麽做,最三年打底呀,流氓罪撤銷了不等於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製裁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