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財政改革方面,與歷代執政者於言利截然不同,高拱的‘義利觀’中,首次不避諱的提出‘聚人曰財,理財曰義’的公利觀。要求各級吏分清公利和私利,如果是爲國家創造財富,則‘利即是義’,如果僅僅爲了個人虛名而不爲國家創造財富,即是不義。
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。高拱認爲生財是聖賢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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