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燮的案首的確是自己考的。
二月十三縣考, 月初他就拿出自家預備的打格考卷紙和草稿紙各十二張, 到縣禮房填錄祖上三代姓名,出, 籍貫, 本經, 保人……寫好后給書辦在登記表上印了騎章,由禮房收著。
隔壁趙家知道他要考縣試, 趙人按著孫兒當初考試時經驗, 提前給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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