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使立即介紹道:
「楚大人,我們明鏡司專職理案件,所以這詔令,就是司裡分給各個的案子。若您解決了,司裡就會再分新的案子。原則上來說,不可以拒絕。分到什麼案子,就辦什麼案。但若您實在是辦不了,也可以找典司換人。」
「當然,若您換的案子太多,多影響升遷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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