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6年8月25日。
朝廷下旨,授皇甫嵩冀州刺史,朱儁豫州刺史,即刻赴任。
最終的旨意跟秦墨之前設想的略有不同。
刺史爲一州之最高行政長,地位類似行省巡;州牧則是在黃巾之發之後,漢靈帝爲了平定起義更改的。
相比刺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還沒有賬號?立即註冊
已經擁有賬號?立即登入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