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完陳俊傑的這兩個條件,唐廣就知道為什麼這小子手上著這麼好的劇本,還會冇有工作了。
第一個要求,就限定了電影公司的投資週期。
也就是說隻要有公司答應拍攝這個劇本,那麼中途不管因為任何原因不拍了,或者減劇,都要算公司違約。
第二個條件,限製了公司的選人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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