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沉船事故、劣質工程、部爭權、越獄潛逃、埋藏炸藥、綁架人質,現在還有奷和包庇犯罪,這個尉家可真夠的。”
“強奷犯biss!包庇強奷犯biss!”
“法學生不請自來,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條窩藏罪,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藏所、財,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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