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契是典押、買賣土地時雙方訂立的法律文據。
其中載明土地數量、坐落地點、四至邊界、價錢以及典、買條件等,由當事人雙方和見證人簽字蓋章。
“這是一張紅契,放在今天,自然沒有法律效力了。”胡楊說道。
未向府納稅前的地契稱為“白契”,經府驗契并納稅后稱為“紅契”。只有“紅契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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