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蹲下去,李昂就發現自己后背的腰帶側,著不長不短的筆。
將筆拔出,置于手中端詳,可見筆為細竹,筆頭為狼毫,筆長度適中,而尖,筆尖沾滿了赤紅的朱砂料。
悄悄開啟貓眼靈識檢視過后,李昂依舊沒能發現這件劇本道有什麼異常之,就真的好像是文用品店里售價二十塊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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