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了那麼多次偵破大案要案的經驗,趙玉早已把眼前的案看得分明,懂得了主次先后。
眼前的案子之所以有種花漸迷人眼的覺,是因為它本就不是一件案子。
看上去好像都是懸棺案,但仔細一分的話,卻至可以分三個小案子:a,耿雅被車撞死案;b,白朗開車撞擊林朝事件;c,7號尸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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