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說再多也無法改變肖殺人的事實,如果連殺人的惡徒都能逍遙法外,不用接法庭的審判,那還要法律干什麼?還要我們jc做什麼?”
“先有國家和人民,再有法律,如果連國家都不存在了,連人民的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了,法律又有何意義?”
“荒謬,爸,我看你是越來越糊涂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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