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景王殿下,這封信是李錦書所寫,請您給我十個人,讓我來理這件事!”
眼下冇有人知道李錦書會寫“拆字”,而且這信箋上的字跡也與李錦書平日的字跡不同,所以本冇有辦法用這封信來指證李錦書。
但是李錦書做出這樣的事,不可能就這樣算了!
一個時辰之後,林夢綰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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