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所謂:父母在,不分家,原招贅的時候,的確是公中出的錢,但是……陸朝沒要錢啊。
他是自帶‘彩禮’和爸媽上門的,公中給出的,只是辦兩桌酒席而已,就這樣,分子錢還被蕭老頭和蕭老太給拿走了。
而且,原14歲工作,18歲結婚,這四年,的工資,都是全部上的,一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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