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個人被送上了警車,帶回了警局。
讓人震驚的是,以往他們是百般抵賴,死不認賬,而警察沒有任何證據,就算明知道他們殘害兒,也拿他們沒有任何辦法。
可這次,都不用他們問,這十六個人就爭先恐后的把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都代了,生怕被判幾年,一個個都把罪名往自己上攬,把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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