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在地方設置鎮守太監,始於永樂二十二年八月命太監王景弘守備南京,至宣德年間,各省普遍設置鎮守中,爲明代地方政治制中的重要組部分。
宣德以後,鎮守中逐漸形三種類型:南京等守備太監、諸邊鎮守中、各省鎮守中。這其中,各省鎮守中的主要職責是安民,擁有監督文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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