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治十六年,七月二十。
沈溪在前往南方擔任三省督一年半之後,終於再次回到京城。
沈溪進城後第一件事,就是前往五軍都督府歸還敕印,然後到吏部述職,將自己的牒還。
至此事便算告一段落,此後就要等吏部上奏,由皇帝安排時間接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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