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弘治十八年一直到正德二年初,劉瑾一連制定了好幾個斂財計劃。
先是將宣府“例銀”從戶部調歸庫,不再下撥,又以審查地方弊政爲由派人去宣府和三邊置軍屯,近期就是讓張文冕去宣府修建行宮,假報地方民,讓府出面籌措平叛錢糧……
劉瑾這一系列舉措,不過是在彌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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