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後,宮裏傳來重磅消息,皇帝做出決斷,聖旨下到中書。
蘇州汪家、芬家為首的數家大商不殺,但需每家上繳十萬兩贖銀給朝廷充盈國庫,限期兩年。兩年若不繳納清,抄家末族。
而賊首丁家所有男丁,判斬立決,棄示眾,眷發配為奴,充教坊。
因為茲事大,隨後置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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