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世民臨走之前,給了李牧一道聖旨,授他江南都督,水路總管之職,允許他四品以下先斬後奏,任命六品及以下員的權力。如此權柄,在本朝還是從未有過的。
李牧本想推辭,但是李世民的態度堅決。以揚州路遠,遇事請示太費周章,李牧如今理的事,朝中大部分人也都不明白,商議也商議不出什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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