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也能理解薛老夫人的立場。
沒有一個是自己親生的,要是也懶得多管閑事得罪養子。
可是為當事人,還是被人嫌棄的那個人,就算再理解,也不能釋懷。
上輩子的苦難自然有自己理不當的原因,不過死的時候也才三十歲。
別人三十而立,立都沒立就已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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