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毅,周毅,不管是誰看到這兩個名字的時候都會產生想法,這是不是一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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ℭ 劉主任是知道的,當那個阿毅的網紅公布相應的調查報告時,總局便已經開始調查了。
只是沒有原始的資料,單方面的調查並不那麼順利,而且真的說起來,五百多份的樣本雖然也算是不,但還是有點不充分。
不是說別的,學過統計和概率的人都知道,單一的樣本數據,其實沒辦法完全反應一個結果。
而這裡,不管是訂酒店,還是點外賣,其樣本來源都是那個騰達的公司,所以就導致這些樣本數據很單一。
如果要想讓證據更加充分,必須要有多樣的樣本數據。
所以總局那邊的調查進度也比較慢。
結果現在,這個周毅的人居然直接送來了他們想要的東西!
那就是更加多樣的樣本調查結果!
(5, 不單單是騰達,裡面還有很多的隨即調查數據。
不只有京州市的,還有林城,乃至於其他的地方。
而且在將這些數據匯總歸納之後,同樣能看出來「會員會更貴,老用戶會更貴」之類的趨勢。
而通過初步的查證,可以知道這些都是原始數據都是真實的。
那麼在這樣的況下,有了這些東西…… 「劉主任,您看我們現在咋辦?
」 「通知對方,我們決定理他的舉報,開始立案調查!
」 本來也是在調查的,因為企業是在他們魔都,總局是督辦,他們魔都的監管部門是執行的。
頓了頓,劉主任慨道:「這年輕人不錯!
」 他有句話沒說出來,對方就好像是算到了這些一樣,一步一步,外面在和那些企業打仗,但卻藏了一手!
公布出來的調查結果確實有點致命,但還不是完全致命,所以不論是程度,還是阿黃,亦或者是小藍,其實還沒有特別擔心。
(5, 因為如果真的要咋樣,其實還可以保護住,但加了現在這部分數據就不同了。
當如此多樣化,確化,並且有強烈歸納質的調查結果擺在人面前的時候,沒人能否認對方的所謂「算法」確實存在著某種方面的價格歧視!
真的是將對方吃的死死的。
倒不是說是對方太無能,而是因為他們從始至終都沒有想過,真的會有人付出這麼大的代價,只為了將這個結果調查出來。
沒多久,等候在外面的周毅接到了通知,他的舉報已經被理。
不錯,來魔都順手幹的事兒都已經解決了,接下來就需要去帝都一趟,同樣進行舉報。
周毅在路上奔波,京州市的一審判決已經落下帷幕。
程度公司沒有人出庭,於是方大狀打了自己人生中堪稱最輕鬆的司,念了念詞兒,司就贏了。
至於說對方會不會上訴,那是別人的自由。
習慣地和法李虛生打了個招呼,方大狀便離開了法院,回家簡單收拾了一下,便直奔魔都!
(5, 他接下來需要在魔都打兩個司,在帝都打一個司。
周毅已經通知他了,這三家公司應該是玩真的,所以這次的司肯定不簡單。
於是方大狀準備的更加用心,案簡單歸簡單,在方大狀這裡,一個案子,從來都不以「打贏」為標準。
說白了,贏下司,那只是對於客戶最基本的保證,而方大狀想做的,是在法庭上將對方從頭到腳按在地上!
這是他的一個小小好而已…… 年輕時候因為很氣盛,所以經常會這麼做,後面慢慢上了年紀,稍微平和了點,上次的夢幻樂園司還沒發揮呢,對方已經跪了。
相信這次會抗住吧,搞出了這麼大靜。
故地重遊,方大狀迫不及待地想爽一把!
網上的況真的很魔幻,在三家公司都宣布報警並且曬出了起訴狀之後,用網友的話說,力便再次來到了阿毅這邊。
因為幾乎在三家公司發布通知的時候,網上一些比較知名的自,尤其是一些法律方面的自已經開始跳出來分析況了。
(5, 不管是在b呼,還是短視頻平臺,很多業人士在經過了長篇大論的分析之後便斷言,阿毅這次應該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,商品聲譽罪。
同樣,阿毅侵犯三家公司名譽權的結論更是被各種瘋傳。
以至於現在,周毅的評論區已經出現了這樣的言論。
「我韓信賊六」:天天較真說要把人送進去,結果現在自己違法了就不說是吧?
有周毅的觀眾老爺問他到底是哪裡違法了,就將自的話搬出來。
「對於侵犯名譽權的認定……」 就是複製粘,某某專家說了,說是咋樣咋樣。
周毅評論區里法律方面的大手子不,便也開始髮長評來回復。
從名譽權的構,到如何匹配現實案例,來進行說明阿毅並沒有侵犯對方的名譽權。
只可惜,這麼長篇大論的回覆只得到了一個結果。
「你說的這都是些什麼,人家是專家,你是什麼,求求你不懂就別說好嘛?
你行你上啊?
」(5, 這話把紫星耀月老哥氣的差點炸了,他在圈外自然名聲不顯,但在圈,雖然不如方大狀那樣,但也算是小有名氣了。
心裡更是清楚對方很可能是個小屁孩,但還是被這句話給搞得心態炸裂!
當場就把自己的雙證給拍了照片發出來。
「我不懂是吧?
我都當律師十多年了我不懂是吧?
」 而在此時,漢西省,一個小區,剛剛上了高中的李梓浩看著面前的回覆,覺有點措手不及。
他就是網上的「我韓信賊六」,懂得不多,屬於那種偽法盲。
其實在這個世界上最討厭的不是法盲,而是偽法盲。
得益於網際網路的發展,短視頻等自的發展,出現了很多看起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,但其實卻連半瓶子水都不算的人。
尤其是在法律領域,可能他只是偶爾在網上看到過某個結論,自己都沒有去仔細分析,然後就可以靠著這個和人辯半天。
而且十分堅信自己看到的一定是正確的!
(5, 殊不知,網上的那些東西,很可能對方也是從網上看到的,直接套娃了。
就比如目前司法界和法學界都有著很大爭論的婚強,儘管已經有過不判例,但是對於丈夫是否可以作為強妻子的犯罪主,依然存在著很多的爭議。
是以,我們現在對於婚強的判斷,都是案件分析,這個東西展開來說都可以完一篇法學論文。
但是呢,在網上很多人看了一些一知半解的話就會直接斷定,只要人家不願意那就是婚強。
在這個問題上周毅也和方大狀探討過,方大狀當時舉例子說了。
說張三和老婆自由,自由結婚,也按照法律規定領取了結婚證。
婚後呢,張三的老婆喜歡半推半就的調調。
就是要稍微反抗一下,然後會覺得更加刺激。
結果有一天,張三的老婆出軌了,然後不願意和張三發生關係。
但是張三他不知道啊,那他沒有調查過,咋可能知道呢。
(5, 所以他以為自己的老婆還是和以前一樣在半推半就,那好了,現在問題來了,張三這種行為,算不算強?
然後方大狀還說,如果更進一步,張三的老婆平日裡喜歡s,啊,喜歡捆綁,那麼張三在這樣的況下,算不算強?
說實話,當時的周某人在聽到這個例子後直接懵。
該說不說,法學人,其實有時候都的…… 例子很極端,但是周毅再次明白了所謂的「以事實為依據」到底是什麼,我們國家不講判例,哪怕是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案例,
也是看況。
書歸正題,卻說此時,李梓浩不知道怎麼說了,他是沒想到這個阿毅的up主評論區里真的有律師!
「你行你上」,亦或者是「你不懂就不要說」之類的話他在過去經常說,結果卻不曾想,這次真的出現了一個「我就是行」,「我上我就是比他們強」的傢伙,
一下子懵了。
而且對方發雙證都是有講究的,放在上面。
(5, 這種覺,就像是你在某個遊戲視頻的行你上啊!
完了對方反手曬出了一張一區王者的截圖,而且說了,歡迎挑戰歡迎對線。
有心再想槓一句,但是紫星耀月卻說了,你可以來找我驗證真偽,我來提供食宿,或者你私聊我地址,我去找你。
說真的,今年已經四十多歲的紫星耀月是真的沒想到,自己有一天居然還會和年輕人一眼在網上對線。
可是沒辦法,對方的言論真的太讓人生氣了!
而在網上,類似的言論真的不,蹭熱度唄,我們也只是分析一下,並不是說你一定就是犯罪。
所以人家在後面都會來一句,這只是個人的見解。
但是同樣,「請求封殺阿毅」之類的言論都已經開始熱度瘋狂上升了。
顯而易見,你較真一下日常中的小事也就罷了,誰也不會管你,頂多會罵一句就你事多。
結果你現在開始管人家大公司的閒事了,好好跪著不行嗎?
非得站起來是吧,誰給你的勇氣呢!
(5, 平日裡你好我好大家好的,突然冒出來這麼一個人搞風搞雨,那還能得了!
擺事實講道理說起來很好,但很多人不喜歡,乖一點不行嗎?
就知道起訴,就知道打司,就知道送人進去是吧?
這種言論越演越烈,不過倒沒有如同之前那樣形網暴。
也沒人敢真的線上攻擊周毅,亦或者是電話擾什麼的。
吃一塹長一智,這網上多人因為誹謗罪和侮辱罪被他送進去了,大家還是想著謹慎起見。
「阿毅是靠較真起家,我承認他最開始的較真是在較真,但後面這些較真真的是魔怔了,人家公司提供服務,你覺得不行別用就好,幹嘛非得這樣呢?
」 「就是啊,做生意講究個你我願,不願意可以不用,我們還想用呢!
」 「只能說,這是個流量至上的社會……」 便在這樣的氛圍這樣的言論中,周某人已經從帝都趕回了魔都。
當方大狀見到周毅的時候,對方正在酒店裡舒舒服服地坐著按。
(5, 「方大狀來了?
這麼快?
你們那邊就完事了?
」 方大狀笑了笑道:「完事了,速戰速決,咋樣,這次扛得住不,要不要再抑鬱一下?
」 「套路我都幫你想好了,你聽聽,網紅阿毅,因為不堪忍網絡暴力,出現了重度抑鬱。
」 周毅聽到這裡笑了,再抑鬱一下,這都已經為他和方大狀之間的笑話了。
這年頭是人是鬼都會抑鬱,反正沒出事之前都好好的,然後出事了,就來個抑鬱。
到了現在,抑鬱癥已經被完全魔化,只能說,這大概就是生活吧。
「方大狀,你不用勸我,魯迅曾經說過,真的猛士,敢於直面慘澹的人生,敢於正視淋漓的鮮!
」 不就是想讓我被封殺嘛,無所謂,讓暴風雨來的更猛烈些吧!
後面那句話沒說出口,太恥了。
沒系統的時候你讓我跪著,有了系統你還想讓我跪著,那我不是白有系統了嗎!
(5, 不當up主了我難道就不會較真了?
這又不衝突對吧。
周毅掃了掃手機,輿論風暴確實沒有明著攻擊自己,但是各種怪氣,類似於「這麼有錢怎麼不捐款」以及「這麼心狠晚上能睡著嗎」之類的話那是比比皆是。
終於,在這樣的氛圍中,一則藍底的通告發出了。
這條通告來自寧長區公安分局,就是說注意到了網上的輿論。
然後他們確實接到了報警,現在經過調查後他們認定,網紅阿毅並不存在犯罪況,不予立案。
通告發出,頓時之前一直說阿毅這次要進去的人直接傻眼了。
這意味著什麼,意味著這節奏才剛剛開始,就被直接打的碎。
因為如果能讓阿毅進去,哪怕是緩刑,都意味著他不可能再較真了。
結果現在,相關部門居然直接出來做解釋了!
一時間,議論四起,不過還好,還有司在,最起碼得讓阿毅賠個底朝天才行。
(5, 他不是有錢嘛。
時間已經來到了第三天,寧長區人民法院門口,方大狀已經早早地進去了。
而在外面的馬路上,程度公司的法務呂燕已經穿著一職業裝下了車,今天覺狀態不錯。
經過了仔細地研究,發現這個案子還是有搞頭的,不像是主管說的那樣。
畢竟哪個律師也不想自己打的司輸掉。
是知道那個周毅的男人是個up主,對方的案子都是方大狀來打的!
對,就是那個方大狀,在魔都有著種種傳言的方大狀。
當初在知道況之時,呂燕覺得自己被坑了。
開什麼玩笑,讓我去和方許鏡打司?
不過幸好,對面的委託代理人是一個周欣然的年輕姑娘,這還好。
而後呂燕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各種苦熬,想著贏下這個司。
所以也就沒有注意法院通知,對方已經更換了律師。
(5, 律師當然可以更換,尤其是以前,基本上都是由律所來確定的。
原因很簡單,你的代理合同是和律所簽訂的,派出哪個律師,是律所來決定,所以他們可以更換律師。
現在的程序要比之前複雜了點,但律師依然可以更換。
所以呂燕在看到前面和法聊天的那個微禿男人時有點詫異,那個背影太眼了。
自己就是華棟政法的研究生,所以對於這位經常來講課的大牛也認識,心裡出現了一個問題。
這位咋可能在這裡,他不應該在京州打司嗎?
不對,一定是自己看錯了。
正猶豫間,好像自己的高跟鞋踩在地面發出了聲音,那個男人轉過來,頓時笑道:「呂燕是吧,你現在是程度公司的法務?
」 轟!
如同晴天霹靂一般,呂燕直接愣住了。
居然真的是他!
…………(5, 周毅坐在被告席上,這習慣了原告的位置,當一回被告,好像也不錯。
只是看看場中,周毅都忍不住想捂眼睛了。
方大狀一旦進了那種所謂的「法庭狀態」亦或者是「辯論狀態」,基本上是沒什麼人的。
從來都不會管你對面是誰,尤其是當他發揮表的時候。
那一個慘,真的是慘!
呂燕思考半天勉強提出來的觀點,在方大狀那裡被駁斥的一文不值。
而且他還會用一些莫名的話來嘲諷,再配上那副「就這?
」的表,講道理,周毅覺得自己如果在對面,現在都想衝上去和方大狀來場真人pk了!
太慘了,大寫的慘,可以問問周律師,比較清楚這種狀況。
反正到了後面,周毅都看到,那個呂燕的臉已經極其蒼白,好像下一秒就會哭出來的覺。
「我不知道貴公司的法務是在哪裡學的法律,這種最基本的東西,連沒學過法的人都知道,你們為什麼不知道呢?
」(5, 「需要我教教你名譽權的構要件嗎?
不需要吧我覺得……」 最後什麼況周毅也不知道了,大概是法都覺得有點慘,提前結束了法庭辯論環節…… 沒有任何意外,周毅贏了。
而在贏了的第一時間,周某人直接將判決書打馬之後了出去。
「聽說有人說想讓我賠個?
抱歉,讓您失了,這個案子,我贏了。
」 態一發,之前各種說要封殺阿毅的人集失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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