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判監督程序,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檢察院抗訴,周毅自然是知道的。
上訴不加刑原則也是方大狀曾經講過的。
很簡單,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,近親屬,法定代理人,辯護人等上訴的案件,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。
一審判決說這人是個拘役,那你上訴後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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