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來他們兩個想法是一樣子的,如果真的到萬不得已的時候,就要把這犯罪嫌疑人擊斃了,那麽也是有權利的,現在他們就看對方怎麽做了。
如果他們應是反抗做出一些傷天害理的事,傷害老百姓,危害到自己的生命,那麽陳曉宇知道,完全可以按照諸曉軍剛才說的那樣的想法去執行,他們確實有這個權利。
<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