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非是相生相法之理,互有先後優劣之殊也。非自然無以明道之,非虛無無以明道之,非通生無以明道之用。’
《抱樸子篇》明確指出‘自然’是天道的特,稱"天道無為,任自然,無親無疏,無彼無此也。變化者,乃天地之自然’。
《南華真經·繕》篇也曾說:“和靜,鬼神不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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