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@人類@罪,這在十九世紀可是一個新鮮詞匯,但是這意思可非常簡單明了,就是直接把莫里哀給釘在了人類歷史的恥辱柱上。
在司法程序中,要審判某一個人則一定會有原告以及被告,只有對立的兩方出現了才會形一場司。
按照一般人的理解,莫里哀遭到審判,原告應該是華族,或者說是白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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