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到衆人首肯之後,王學益便迫不及待的伏案揮毫擬寫朝審結案詞了。
王學益主筆,結案詞可想而知。
最終結論便是,三法司等朝審參加員一致認爲,楊繼盛犯訛傳親王令旨之罪、誣陷上之罪、欺君罔上之罪,證據確鑿,按律當以絞死之刑。
寫完之後,王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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