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公於私,於法於理,既然知道了陳二郎殺妻案,朱平安就不能置事外,遂一臉嚴肅認真的對陳大說道,“本爲江浙提刑按察使司代副使,審覈江浙境刑名案件,既是本的權力,又是本的責任。既然遇到了令弟殺妻的案子,就斷無置若罔聞的道理。還請陳族長,從頭至尾,詳細的講述下令弟的案,不要有任何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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