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善孝為先,太祖立朝后頒下的《大魏令》中明確規定,子與未嫁,父母雙親去世,斬衰三年。為者,文丁憂三年,武將喪假百日。
當然也有奪一說, 但能令皇帝下旨奪的,也只有居重位的肱骨之臣。
如昭石這種況,當務之急,便是立刻上書,請求丁憂。
知縣又派了自己家中有經驗的管事過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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