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志當然不會同意明年不租了的說法,當即說道:「當初我們說好的可是五年租約,如今才三年,要是你不租給我了,那你就要把剩下兩年的租子賠償給我。」
人不要臉,天下無敵。今天林舒也算是見識到了。
「既然你要拿合約來跟我說事兒,那麼我告訴你當初簽訂合約的時候約定的就是四六的租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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