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有圖有真相,證人也很多,各個論點也很足,本讓人無法反駁。
事實勝于雄辯。
只是,這到底是誰做的?
“不是我找的人,是你嗎,DD?”
如果有這個能力,也不會等到現在才放出來,早就用這些證據甩那些人的臉。
麻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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