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四十四章科舉(中)
清朝的科舉沿襲明朝舊例,分為四個級別,分為院試、鄉試、會試、殿試。
院試,在就近的府、州、縣裡參加考試,由省里的學政統一安排考試,錄取者為「生員」,府、縣的學,就是俗稱的秀才。秀才就算是有了功名,不再是布百姓,見了縣,也不用跪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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