廬崢的提案中。除了酒後駕提到了另外個罪名凡一吼是
車。
「對道路上醉酒駕駛機車的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車追逐競駛,節惡劣的,拘役,並罰金。造嚴重後果的,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後果特別嚴重的。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」
這是郭崢提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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