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見老羅說道:“凡民間私有人、馬甲,傍牌、火炮、旗纛、號帶之類軍者,一件杖八十,每一件加一等。”
“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,各罪止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其弓箭槍刀弩及漁叉禾叉,不在限。”
“所以民間擁有刀槍是可以的,只是百姓沒有得到倭刀的渠道,而軍械和繳獲又不會流到市面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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