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的宅通常用「院」作為單位,一院就是個獨立的建築群。
高岳的泰山崔寧,在昇平坊的宅邸有二十七畝,是自己的三倍,有獨立的毬場和堂;昔日元載在大寧坊的別宅,足有三十畝;而已故的汾王郭子儀,他的府邸更加厲害,佔據親仁坊幾乎一半的地方,有家人、奴僕三千,必須在裡面開條永巷連接坊外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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