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認為良看上楊的妹妹,如果不經對方同意直接佔為己有是不應該的,自己也不會同意,更不會把人當做品來任意賞賜。但現在給趙雲直言不諱地指出自己的錯誤,李弘頓時覺自己一點都不了解這個國家,對大漢律的許多條款更有一種本能的排斥。
為什麼會這樣?難道我的腦子真的壞了?
李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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