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多公司又要解約?
所以他們是當簽合同、解約什麼的都當玩兒似得嗎?
難道不該先觀一下事發展的況,然後再做決定嗎?要解約的話,就堅決的要解約,無論說什麼都沒用的那種,必須解約。
而不是這解約跟合作,時不時地拿出來說說。
“我知道了,穩住他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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