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一文到警察署半個字都不肯代,本來按規定沒有證據,嫌疑人不代,關押是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的。
警察署正要準備放心,就在這關鍵點小方來投案自首了!
他以為只要自己什麼都承認,這件事就跟朱一文一點關係都沒有。
但小方沒想到的是,警察直接問的卻不是犯案經過,而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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