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份沒有法律效應的委托協議已經沒那麽重要了,像李友濤和胡傑兩個,他們不是不知道這個問題的關鍵。
但是他們兩個為什麽按照這個協議一直在執行呢,其中最本的原因,他們也是不想將這個時間鬧大,更不想鬧的到對簿公堂的程度。
如果真的要把他們家那個大熊貓給別人去飼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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