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去燕京的第二天,國務院發布《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》,在意見中,針對房地產發展中存在的嚴重問題,加強市場引導和調控,在這份文件上,建設部、發展改革委、監察部、財政部、國土資源部、人民銀行、稅務總局、統計局、銀監會等部門均作為制定單位,并蓋章確認。
隨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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