詔曰:
皇后徐氏,得沐天恩,貴為國母,然嫉妒,恃恩而驕,弄權后宮,毒害龍胎,既無《關雎》之德,而有呂、霍之風,有失婦德,難立中宮。豈可托以孤,恭承明祀。朕念夫妻之義,留其命,今黜其皇后封號,賜號素心法師,謫居永安巷,事黃老清靜之說,其靜思己過,潛心修行,循規蹈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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