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次李家人僥幸過關,是因為沒有犯的法規,也沒有造嚴重的後果。
這次不一樣,故意縱火是重罪。
而且,農會兩旁廂房住著知青,雖然當時沒人在,也屬於住宅區。
李衛民在這裏放火,危害到人.
安.
全,罪加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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