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大剛去李玉蘭家,是為了要錢。
燒壞廠裏東西不用賠嗎?
這跟李衛民坐牢又不矛盾。
法庭也判了李家賠償加工廠的損失。
“一共壞了二十四個花籃,我們給市供銷社的價是五一個,合十二塊錢。
三叔,你拿錢給我,我去找會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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