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害怕那人,便把銬起來:「王小姐,鑒於你的反常行為,我們有理由相信你是在誣告。那麼多人都能出庭作證,你不要認為瞞有用。我現在要把你帶回警察局錄口供,你要是再來,就是妨礙警察執法,後果很嚴重。誹謗加上妨礙執法,坐個一年或兩年也不問題。」
「我不想進監獄,警察同志,我招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