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學校紀委和公安的聯合審訊,查實萬向軍在擔任學生會主席期間挪用、貪污公款,侵吞公家財共計人民幣八百四十多元,公安已經將他移給海淀分局刑事拘留起來。
在貧困生家庭的年收都不足兩百的今天,八百四十塊可不是個小數目,都夠得上吃花生米了。
陳新忠倒是沒有吞沒公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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