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套房子當初是劉承宇的前單位分配給他的經濟適用房,購買價遠低于市場價,房產證上寫了夫妻二人的名字。張佩不想占他的便宜,也不指要這套房子,說,“房子歸誰,誰就必須要承擔200萬的抵押債務。”
張佩提出來的這個解決辦法很公平,劉承宇立刻說道,“我現在月薪只有六千多元,承擔不起銀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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