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:厲庭川
乙方:宋云洱
同居期間,乙方一切聽從甲方的安排,一切以甲方的意愿意為主,不得有違。
同居期限,由甲方決定。
如若乙方違金,需賠償四方壹億違約金。
合同自今日生效。
下在有厲庭川的簽名,也有宋云洱的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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