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六七十年代的農村而言,未婚先孕是一件極其丟人現眼,傷風敗俗的丑事。
當時楊杏花的婆婆,也就是黃知秋的還在世,對親孫未婚無孕這事簡直是深惡痛決,對黃知秋生出來的“孽種”更是恨之骨,覺得敗壞了家門。
趁著黃家人下地干活后,對方將剛滿月的外曾孫抱出去賣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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